各二級學院、全體本科畢業生: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養高校畢業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等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的要求,充分發揮優秀大學生的示范激勵引領作用,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成長觀和擇業觀,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將開展2025屆“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的申請、評選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一、評選標準
根據《上海電力大學本科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上電學〔2023〕9號文)規定,詳見《上海電力大學學生手冊》(2023版)第102頁。
二、評選流程
1.2月20日至3月2日,學生需登錄本科就業信息網填寫申報材料(流程見附件2),主要事跡要求600-700字(事跡以第一人稱填寫)。
2.3月3日至3月17日,二級學院根據學生申報材料,組織學院內評審并將初評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3.3月25日前,二級學院在本科就業信息網審核學生申報材料(流程見附件3),將《“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候選人匯總表》(見附件1,紙質版加蓋學院公章)交到學術樓318辦公室,同時發送《“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候選人匯總表》電子版到郵箱suepshy@126.com。
4.4月1日前,學生處將組織各學院材料互查。
5.4月4日前,學生處匯總、復核二級學院上報名單,報校優秀畢業生評審領導小組審定,并在本科生就業信息網公示。
6.公示無異議后,學生處組織市優秀畢業生登陸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官網上海市優秀畢業生系統進行申報。
7.評審結果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三、評選名額
根據上海市教委精神,評選市級優秀畢業生人數比例為應屆畢業生人數的5%,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名稱 | 名額(人) |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 18 |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 12 |
電氣工程學院 | 39 |
自動化工程學院 | 16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16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14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18 |
數理學院 | 7 |
外國語學院 | 5 |
上海電力大學學生處
2025年2月20日
附件: